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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課程簡介
◎畢業學分數:本系碩士班最低畢業學分數為24學分。
◎書報討論:本系碩士生每學期均應修讀書報討論課程(至多四學期)。
◎修課規定:本系研究所課程均為選修,研究生修課前,請務必依指導教授指示或徵得其同意,始可選修相關課程,並以所屬組別(設製、熱流、固控或微奈米組)之專業科目為優先。
◎其他修課規定:
最低修業年限 | 1年 |
應修學分數 | 24學分(不含英文相關課程學分) |
應修(應選)課程及 符合畢業資格之 修課相關規定 |
1.書報討論:修業期間每學期均應修讀書報討論課程(雙聯學位及經本校核可出國進修者,在國外修業期間除外)。但修業超過四學期仍未畢業者,得最多修四學期之書報討論課程。
2.熱流組:熱流組碩士生需修畢以下核心課程至少二門:「高等應用數學」、「黏性流體力學」、「熱對流」、「熱傳導與熱輻射」、「紊流導論」、「微奈米能量傳遞」、「燃燒學概論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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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 其他未盡事宜,依據本系「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規章」辦理。 |
註:本系暫不設置輔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