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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太空科技與工程」學分學程
台灣聯合大學系統 「太空科技與工程」學分學程實施辦法
一、 設置宗旨與目的: 為促進跨領域整合及課程多元發展,搭配國家第三期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(2019~2028),本學 程將養成學生在太空科技與工程領域所需的核心學識及實務經驗,以培養太空科技人才,投入 太空研究領域,促進國內太空產業發展。
二、 參與單位(開課系所): 陽明交通大學:機械系、電物系、土木系、光電系、電機系、系統工程與科技學士學位學程等; 清華大學:電機資訊學院、電機系、資工系、動機系、天文所、物理系等; 中央大學:太空系、大氣系、電機系、遙測中心、機械系、物理系、天文所等; 國家實驗研究院:國家太空中心。
三、 修課規定: 學程適用大學及研究所學生;至少修畢 16 學分,發給台灣聯合大學系統「太空科技與工程」學 分學程證明書;所修課程是否採計為畢業學分,依各系所規定。課程包括: 1. 必修「衛星科技與工程導論」一門 3 學分。 2. 必修「專題研究」、「火箭設計與實作」、「太空任務設計 I」之任一實作課程。 3. 選修下列特色課群之課程: (1)太空系統與實作; (2)太空動力; (3)太空科學與天文; (4)太空遙測; (5)太空機械; (6)太空電機。 學生所屬系所之課程經審核抵算學程學分者,總數不得超過 9 學分,必修課程不在此限。
四、 申請方式: 本學程自民國 108 學年度開始,採申請登記制,欲申請本學程同學,應於各校公告時間內繳交申 請資料。
五、 由學程總負責人、各校負責人及若干學程教師組成學程委員會,協調各校課程安排、課程認定與 審核、申請學生審核、學程完成審核等作業。 學程委員會名單: 陽明交通大學:機械系陳慶耀教授 (學程總負責人)、機械系陳宗麟教授 (學程負責人)、 機械系陳竺博淵助理教授; 清華大學:資工系韓永楷教授(學程負責人)、天文所張祥光教授; 中央大學:太空系趙吉光教授(學程負責人)、張起維教授; 國家太空中心:詹英文博士(學程負責人)、吳宗信主任、方振洲博士、林信嘉博士。
陽明交通大學-學分學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