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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入學管道

※ 歡迎各高中生加入本系,本系大學部新生有下列入學管道:
壹、個人申請入學;貳、繁星推薦;參、運動績優;肆、四技二專申請(高職生); 伍、考試分發。
(以下為參考資料,詳情仍應依當年度招生簡章為主。)

壹、個人申請入學:(以下為機械系檢定標準;旋坤揚帆(乙組)檢定標準另訂)
1. 申請程序:本系推薦甄試入學採取二階段方式,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,可參加第二階段:本系到校「認識本系及綜合筆試」活動,主要採團體方式,未全程參加者不予錄取;當天本系將展示相關專題研究成果及活動內容筆試,詳細時間、地點及注意事項請留意本系系網大學部「招生訊息」公告。
2. 申請資格:學科能力測驗(第一階段)篩選方法:國文均標,不設篩選倍率;英文均標,篩選倍率8;數學A、自然皆採前標,皆篩選倍率8;以上四科總級分篩選倍率3。
3. 應繳資料:請參考本校招生資訊網頁: https://exam.nycu.edu.tw/b1/,及本校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考生須知(含備審資料準備指引) 。
4. 甄選總成績處理方法:
(1)學科能力測驗成績:國文、社會不採計;英文*1;數學A*2;自然*2,以上占甄選總成績比例50%。
(2)指定項目甄試成績:備審資料審查占35%;(第二階段)「認識本系及綜合筆試」占15%,未全程參加者不予錄取。
(3)總成績同分優先排序:1,數學級分;2,自然級分;3,英文級分;4,審查資料。

貳、繁星推薦:
1. 申請資格:在校學業成績為全校排名前20%。
2. 甄選總成績處理方法:
(1)學科能力測驗成績:國文前標;英文前標;數學A頂標;自然前標。
(2)總成績同分分發比序項目:1,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;2,數學A級分;3,自然級分;4,英文級分;5,數學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;6,物理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;7,國語文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。
 
參、運動績優:(依本校運動績優簡章之規定。)
1. 申請資格:符合以下運動績優資格之一者(限報考該符合資格之運動項目),得報考本項招生:
(1)取得教育部「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」甄審、甄試資格者。
(2)曾參加全國運動會、全國大專運動會、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、全國體育總會、全國大專體育總會、全國高中體育總會舉辦之正式比賽,且持有證明文件者。
(3)凡曾任高中以上學校運動代表隊隊員,且持有學校證明文件者。
(4)就讀高中職以前,曾參與全國競賽獲得優良成績,且持有證明者。
2. 甄選總成績處理方法:
(1)學科能力測驗成績:數學A、自然二科皆前標;英文、國文二科皆均標。
(2)指定項目甄試成績:依本校運動績優簡章之規定。
(3)登記選填同分參酌順序:1,數學A;2,自然;3,英文;4,國文。

肆、四技二專申請:
1. 備審資料:
(1)必繳資料:在校歷年成績單(含名次證明)、自傳及讀書計劃。
(2)選繳資料:技能檢定證照、技(藝)能競賽(含科展)得獎證明、社團參與證明、競賽成果證明、成果作品或學生幹部證明。
2. 成績處理方式:
(1)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(以下簡稱:統測)篩選之檢定科目及倍率:總級分為倍率3。
(2)第二階段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:
統測科目及加權共40%(國文*1、英文*1.5、數學*1.5、專業一*2、專業二*2等以上各科);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(含技能領域)20%;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40%。
(3)總成績同分優先排序:1,統測總級分;2,統測數學成績;3,統測英文成績;4,統測專業科目一成績;5,統測專業科目二成績。
 
伍、考試入學分發:(招生名額請參考當年度招生簡章。) 
甄選總成績處理方法:
(1)學科能力測驗檢定標準: 國文均標。
(2)依大學指考成績高低順序錄取(採計科目:數學甲*1、物理*1、英文*1、化學*1),同分參酌順序為1,數學甲2,物理3,英文4,化學等成績錄取。